8月31日,第13号主席令公布了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并将于明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安监干部的监管监察、依法履职能力,更好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周至县安监局积极通过微信对新旧安全法修改内容进行了详实的解读,并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
新《安全生产法》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修改,通过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等十个方面突出了十大亮点。例如,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类事故等级分别处以最低二十万元最高两千万元的罚款。新法的实施提高了企业违法成本,强化了安全监管手段,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