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学期开学食品安全,结合《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外托餐场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内容,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新学期来临之际,对全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外托餐场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开展了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自8月中旬开始,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查学校食堂管理是否规范、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是否及时有效和开学准备投入使用的学校食堂清洗消毒工作,并特别要求学校应对学生用餐留样,每份样品数量至少保留100克,保存时间48小时。同时执法人员现场采用食品快速检测仪进行抽检检测,样品包括大米、蔬菜、奶制品、肉类、酱、油等餐饮烹饪必需品,快检检测结果显示样品均符合相关标准。
本次专项检查,我局已完成对全区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但个别学校食堂卫生工作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如“三防”(防蝇、防鼠、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