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莲湖区文化娱乐环境,有效规范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行为,8月26日下午,区文体局联合公安莲湖分局召开了全区2014年大众舞厅管理工作会议。公安莲湖分局副局长李西安、治安大队队长张永利、区文化市场执法队队长白文斌以及全区17家大众舞厅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文化市场执法队队长白文斌同志首先对近日莲湖区大众舞厅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各单位严格按照核定人数经营,严禁超员;二是工作人员按要求统一着装并佩戴标识;三是经营场所应当建立营业日志,并保存60日,不能删改;四是娱乐经营许可证悬挂在显著位置。最后,对于社会反映强烈的涉黄、“黑灯舞”等问题,希望各单位能够高度重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如今后的检查中发现此种情况,将依法高限予以处罚,直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随后治安大队队长张永利、公安莲湖分局副局长李西安从当前歌舞娱乐场所整体管理形势、目前监督形势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希望经营单位能够转变经营方式,守住道德、法律的底线,坚决杜绝“黑灯舞”及卖淫嫖娼等现象,同时就做好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门强调,希望各经营单位能够守法经营、文明经营,共同为全区营造良好的文化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