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工作中,实行社区入矫人员个案审查,对“三类罪犯”逐人建立档案、逐人见面谈话,对全县辖区入矫人员实行“三防、三定”相结合的矫正模式,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多举措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积极沟通协调人民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相互配合,组织开展了对县社区矫正“三防、三定”专项活动。“三防”即防脱管、防漏管、防重新犯罪,从日常监管工作中要排查准确、掌控及时,防范有效,处置迅速,与每个司法所落实责任,实行定人包案,落实矫正措施,做到无缝衔接,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筑牢社区矫正防线。“三定”即“定位、定人、定心”。“定位”着力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社区矫正工作和管理模式,及时准确对全县社区矫正的200余人进行GPRS手机定位,做到摸边纵底不漏一人,不留死角;“定人”实行定人包案,对重点矫正对象落实专人管教,切实消除和化解社区矫正监管隐患;“定心”高度重视心理矫正工作,落实矫正工作过程的心理危机和心理健康教育,转化和弱化消极思想和心理。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收效明显,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目前该县辖区2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无脱漏管现象。(撰稿: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