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关注民生方面的兜底作用,我区根据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在册城市低保对象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2014年5月31日前认定)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的统招生,以及对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通过普通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实行一次性入学补助。标准为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
为确保救助对象在入学前领取救助金,我局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动员,确保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利用区、街道、社区(村组)三级的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公开栏,将教育资助的标准及申请程序进行张贴,并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此次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排查为契机,利用入户调查随机向群众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册并进行政策解读,确保每一位符合救助政策的学生都能及时办理,及时享受政策。二是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资助对象准确无误。坚持社会救助政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细致做好教育资助的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和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确保资助对象准确、办理程序规范、资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严格加强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和防止违规领取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