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临潼区新丰街办的一众老人将一面“体察民情尽职责,关爱百姓办实事”的锦旗送到了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丰所。老人们说这是为感谢新丰食药监所执法人员热情的接待,雷厉风行的办事作风和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的服务意识。
7月20日上午,新丰食药监所接到投诉,投诉人约计36人称其在“新丰丽可医疗器械经销部”购买的保健食品“新生代北京人参蜂王浆”[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0)第0093号],系华润三九(北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产品批号140402、售价299元/盒),疑为假冒产品,并在价格方面也存在疑议,要求新丰食药监所尽快调查处理并解决赔偿事宜。
由于投诉人数较多,涉及案值较大,新丰食药监所接到投诉后,立即向局领导汇报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局保健品及化妆品监管科及新丰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对“新丰丽可医疗器械经销部”销售的上述保健食品展开调查:一是通过区局保健品及化妆品监管科上网查询国家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数据库,逐一对照该产品批准文号、配料表、厂名厂址等相关信息;二是积极联系该产品生产企业及所属辖区“北京市昌平区药监局”,取得联系并核实情况。经查,该产品被证实属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不存在假冒行为,排除了消费者疑为假冒产品的困惑。
随后,投诉人又因产品营销的方式及价格问题产生质疑,并要求退货。此问题并不属于食药监局处理投诉的范围,但基于投诉者大多为老年人,且大部分人因为产品价格过高导致情绪不稳,为了照顾老人高温天气下的身体安全,妥善安抚消费者的激动情绪,新丰食药监所及时联系新丰派出所积极协调、多方沟通,新丰食药监所执法人员连夜给经营者做大量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圆满成功地处置了该起投诉事件,为36名消费者退回货款86400余元,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扬。
新丰食药监所站在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及时妥善地处置了此次群众投诉事件,认真践行了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开展的“饮食用药保安全,服务发展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受到了当地政府的肯定。
目前,“新丰丽可医疗器械经销部”涉嫌违法营销的行为,已移交当地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区食品药监局 王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