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碑林区执法局在南门外国贸春天广场设置宣传服务站点,为长安路地区商户现场办理门头牌匾审批手续,并重点对《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设置展板和发放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及前来办理门头牌匾初审手续的地区商户宣讲展示刚刚颁布实施的《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使更多市民群众和地区商户对城市公共空间的概念、城市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的路段和要求以及门头牌匾设置的标准等问题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
当天,宣传服务站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咨询近百余人次,对60位前来办理门头牌匾初审手续的商户进行了资料初审,为其中20户资料合格的商户办理审批,对资料不达标或门头设置不达标的商户进行了业务咨询,指导其进一步规范门头牌匾的设置,西安电视台等三家新闻媒体对活动现场进行了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