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区人代会人大代表提出的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全额事业单位对待及聘用人员财政拨款的建议,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区卫生局、区编办认真研究,再次学习省市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并深入碑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近年来碑林区在社区卫生经费投入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调研,根据其他兄弟区县的作法和碑林区的实际情况,多次和人大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经费财政投入管理,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费收支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增强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近日,区政府办督办室、区人大代联委和三家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进行了回访,获得了人大代表的满意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