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下午,区民政局组织召开各相关街办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会议,安排城乡养老服务运营奖励申报工作。
会议传达了市民政局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了《西安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奖励办法》和《西安市农村养老服务和幸福院运营奖励办法》,明确将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社会力量兴办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农村养老服务较好的村、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农村幸福院列入运营奖励范围。
会议要求各街办于7月25日前完成城乡养老服务运营奖励申报工作。区民政局、财政局将对社区养老服务的真实性和运营管理情况实施审核,并按照《社区开展养老服务活动评分表》要求,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力量兴办的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服务管理情况进行打分,并在相关网站公示;对申报的村和幸福院进行抽查、评审,提出奖励意见,于8月10日前,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联合行文,向市民政局、财政局申报运营奖励资金。通过此次运营奖励申报后,要将城乡养老服务运营奖励纳入规范化管理,按照西安市两个《运营奖励办法》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实施运营奖励申报。
会议强调,通过这次运营奖励申报,各街办要对照两个《运营奖励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进一步加强城乡养老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发挥效能,更好地服务辖区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