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6日,省文化厅会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一行5人到高陵县文体广电局就《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座谈,副县长王小玲、县文体局、图书馆、文化馆、剧团、电影公司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镇街文化站站长、村文化室的负责人也参加了本次座谈。
座谈会期间,参会人员对《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出台给予了一致肯定,并就具体条、款的规范性与可行性进行了讨论,对公共文化产品的实施原则和部门职责、公共文化设施的开放办法和资金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初步形成了意见征求草案。此次座谈会对我省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的尽快出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为建立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