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办关于区委机关大院创建省级文明机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4〕46号)文件要求。7月15日,区纪委监察局精心组织、积极动员,根据委局机关承担创建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省级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区纪委监察局按照区委办创建文明机关领导小组要求,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践行,专门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创建联系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根据承担创建任务,制定了《区委大院各部门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创建内容、工作要求等,用“优质服务”为创建省级文明机关保驾护航。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考核。由委局机关牵头,对“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各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创建“优质服务”活动落到实处,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区监察局胡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