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形成调解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一是做好纠纷登记。村级调委会及时将村(社区)发生的矛盾纠纷经行登记上报,并第一时间介入调解,起到了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司法所。二是做好走访调查。对村(社区)上报未能处理的案件,街道调委会及时进村入户做好调查了解工作,确保还原事件的经过始末,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保障。三是做好约访调解。经调委会调查了解后,约当事人到司法所或者是到当事人家中开展调解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多措并举、不厌其烦的开展调解力求取得成效。四是做好调解反馈。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在调解后定期入户,了解落实与满意度情况,对调解未成功的当事人再约访或者告知其相关的司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