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社区版 (7月6日)
出城墙西门,绿阴掩映处,小楼一栋,有个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楼小乾坤大,人少功能多,《法制日报》记者探访此处,记下满满一本的司法行政窗口故事。
出监回社区找工找房靠中心
每年都有刑满释放人员放回,还有法院转来的缓刑监管和假释罪犯,他们的档案摆满中心一个柜子。
有个人犯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入狱时20岁,出狱后回到社会上深感不适,生活拮据,没饭吃,没房住,原先的家已被拆迁。因是货币安置,不知家人在哪里。
按规定,他来到中心。看他万念俱灰,在安置帮教窗口工作人员与他交谈,与有关部门联系,补办了身份证,上户口,办低保。同时给了他一次性生活补助,又通过社区联系给他寻了个工地看门的差事,每月能有1000元工资,解决了生活吃饭问题。工作人员又带上他到社保部门,为他申请廉租房,大热天挥汗如雨。
这种真诚打动了他的心:这几位法律工作者与我非亲非故,为我办实事,而我的亲人却对我冷漠疏远。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才是我的亲人!他对工作人员说了藏在心中的话,出监之后自己没饭吃、没房住,还不如监狱里,那里吃住最起码都没有问题,他正准备作案抢劫一次。再判个几年又能回到监狱。多亏帮教及时,迟几天他有可能又进监狱了。
如今,他住进了廉租房内,有工资,过上了安逸生活,内心非常感激中心,也后悔当年用刀砍了人,毁别人,毁自己。他下决心做个好人,一次乘公交车时发现小偷行窃,他就冲上前,一把攥住小偷手腕说:“你不要再害人了,谋些正事干。”
“这些刑满释放人员情况各有不同,有的境遇很差,思想波动大,极有可能重新犯罪。”莲湖区司法局局长李波认为,及时做好这些人员的思想工作,随时掌握思想动态的同时,做好服务衔接,帮助他们解决回归社会后的生存问题,才能更有效防止重新犯罪。
据介绍,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对于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帮扶、教育、管理活动。莲湖区司法局以中心为平台,近年来建立了彩虹就业扶助过渡性安置基地,妥善解决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难等问题,还通过彩虹心理健康工作站,根据需要为他们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团体辅导等各类服务,积极引导他们重拾生活信心,顺利回归社会。
生活矛盾谁对谁错中心也能“判”
在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有本调解记录簿,随意翻开一张,就发现两个案例。
某小区自行车棚内发生纠纷,一个居民将电动自行车驶进车棚,没有向保管人员要存车牌。不幸,车子丢了。
居民要保管人员索赔,理由:我交了保管费你就要赔。保管人员说,你有存车牌我就赔,没有我就不能给你赔。
双方争执起来,闹到中心。
工作人员出面调解,翻看了监控录像,证实存车是真实的。但他本人没要牌子,有一定责任;保管人员对每一辆车都应发牌子,居民将车开进去,保管人员都不知道,是没尽到责任,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责任分清,意见拿出,双方都能接受,这个矛盾及时化解。
另一个案例里,某小区盖起一栋新楼,新楼将旧楼光线遮住了,引起居民不满。中心得此信息,快速启动三调联动机制,中心、法庭、社区服务室共同参与调解,最终按国家规定的采光标准给予补偿,楼层有高低,补偿有多少。一个棘手的涉众纠纷及时化解,小区又恢复了宁静。
“人民调解就是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负责调解的司法行政组织不收取任何费用。”李波介绍,在社区常有矛盾纠纷发生,中心建立后承担着化解矛盾“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目前,莲湖区司法局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调解手段有机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成立了涉及物业、医患、消费、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14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有效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据统计,中心成立以来,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1600起,调解成功1532起,涉及当事人3380人,协议涉及金额112.69万元,调解成功率达到95.75%。
老人懂理不懂法可请律师免费帮
中心的工作人员不仅“坐堂”,还提供预约援助和上门服务。
一次,莲湖区法院判决辖区某酒店给职工购买劳动保险,但酒店迟迟不予履行。职工后来找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随即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劳动监察大队、区法院3家,到酒店登门讲解法律条款。酒店管理层受到震动,认识到过错,立即给23名职工购买了劳动保险、养老保险,对已辞退的两名职工也补买了保险。
某小区有个86岁的老太太,儿子亡故名下有两套房子,都被两个孙女占去,在房管局将房子登记成她们的名字。
老太太没了份儿,找到中心。
中心随即指派律师为老太太讨回公道。
法庭上,两个孙女拿出老太太签字的房产文书。老太太说毫不知情,从没签过什么字。
最终,律师为老太太争取到应有的份额。
老太太抹着眼泪说:“两个孙女对我不好,我快入土的人了,争来也是别人的。我虽然不懂法但懂理,我就是为争个理,顺个气。”
关于法律援助,李波解释称,这是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保障制度。
为更好地服务老年群体,中心将窗口延伸,建立完善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站、交警莲湖大队工作站建设,开辟了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60岁以上老年人将不审查经济状况直接给予免费法律援助,使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更加方便、快捷。仅今年上半年中心就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案件206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