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从区社保中心获悉,7 月1 日起,阎良区2015 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11 月30 日。待遇享受期按照自然年计算,即2015 年1 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据了解,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对象为具有阎良区城镇户籍、年满18 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其他未满18 周岁的少年儿童;具有阎良城镇户籍的、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在西安市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
缴费标准为少年儿童个人缴纳30 元,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 元;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180 元;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
缴费工作由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承办。参保居民可通过工行银联卡代扣代缴、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个人网上银行缴费、WAP 手机银行缴费以及查询缴费机缴费等五种方式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具体的缴费流程、办理方式、缴费网点名单和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ahrss.gov.cn)查询和下载,也可在所在社区或拨打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咨询。
(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