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着力完善养老保障体制,让符合政策的高龄老人及时享受到改革开发的发展成果,近期,按照区老龄办要求,街办民政工作人员持着严谨的工作态度、热心的服务理念,严格按照《陕西省高龄保健补贴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经过严格核实信息,完成好第二季度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工作。
一是将年满70 周岁的高龄老人及时纳入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对象行列,在高龄补贴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将年满70周岁以上到龄新增人员信息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二是将79转80岁的高龄老人信息收集,为此类老人更改补贴标准,从50元/月变成100元/月。无89转90岁、99转100岁的高龄老人。
三是根据村镇上报信息,取缔、停发系统中去世老人的高龄补贴,并统计数据、制表。坚持“以人为本”,针对个别行动不便的老人采取子女代办老龄业务,只需另外签写委托书。
据统计,本季度年满70周岁以上老人共417人,到龄新增17人,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可享受相应生活保健补贴标准。本季度终止了19个辞世老人的高龄津贴。并将第二季度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报表及相关资料按时上报区老龄办,已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