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和改进客运站场周边秩序整治工作,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经区编委会研究,在机构编制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莲湖区对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区交通局)内设机构和相关职责进行了调整。
一是将产业指导科和工业管理科予以整合。二是设立莲湖区交通运输办公室,挂区客运站场周边秩序整治办公室牌子。三是将原产业指导科承担的交通运输管理相关职责划由区交通运输办公室(区客运站场周边秩序整治办公室)承担,强化了客运站场周边秩序整治相关职责。
调整后,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内设机构总数保持不变,机构设置进一步完善,职责关系进一步理顺,工作责任进一步夯实,为切实做好莲湖区交通运输管理和客运站场周边秩序整治工作提供了积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