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托幼机构准入制度,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切实做好卫生保健评价工作,5月19日-30日,区卫生局成立阎良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对辖区内28所托幼机构开展卫生保健综合评价工作。
此次评价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陕西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托幼机构的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卫生消毒等10方面内容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登记打分,总分达到80分以上者,评价为合格,出具卫生评价报告;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已现场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可重新提出评估申请,重新综合评估。
通过开展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进一步规范了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更好地保障在园儿童的身体健康,为提高托幼机构儿童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确保儿童身心健康,奠定了良好基础。
今后,区卫生局将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陕西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并将此工作长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