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秦岭办《关于开展秦岭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市秦岭办发【2014】21号文件)精神,县秦岭办积极从以下三方面做好整治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议定措施,研究制定整治方案,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秦岭北麓蓝田段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为期1个月的秦岭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行为;二是加强整治宣传。为了充分做好本次综合整治工作,县秦岭办组织人员在沿山各镇开展《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工作,开展《条例》进机关、进村组宣传活动,现场播放《条例》音频资料,累计向群众发放《条例》1000余册,并向群众详细解说《条例》,提高了群众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增强广大群众参与保护秦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依靠群众保护秦岭。三是加大巡查整治。组织县秦岭办执法监察大队集中开展巡查工作,对秦岭北麓蓝田段14个镇、25个峪口逐一进行巡查,检查矿山企业23个、砂石厂10家、旅游景点10个,农家乐100余家,联合县国土监察拆除非法砂石场和石料场各1处;联合县秦岭办检察室停止非法采矿企业1家,并移交县国土、林业部门查处;依法停止违法乱搭乱建1处;规范2个景点环境卫生和环保标识提示牌建设工作,整治乱排乱放农家乐20余家,说服教育150余人次。有力地打击了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