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长乐中路地区“小饭桌”经营行为,确保辖区中小学生饮食安全。5月9日,新城区食品药监局长乐中路监管所联合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环保新城分局、街办及辖区派出所,对长乐中路地区达到登记备案标准的“小饭桌”进行验收核查。
各职能部门现场根据自身职责对“小饭桌”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住宿卫生、环境保护和治安消防等方面进行了仔细核查,并对用火用电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从检查情况来看,黄河、康乐、东尚、金康4个社区的10家“小饭桌”总体情况较好,已达到了登记备案标准,成为长乐中路地区第一批登记备案的“小饭桌”经营户。
下一步将对这10家“小饭桌”经营户予以登记挂牌,并将其经营名称、经营地址进行公示,请学生家长自行选择,使那些不具备条件的学生“小饭桌”被市场淘汰,这标志着长乐中路地区“小饭桌”多方联动、公示淘汰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已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