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阎良区国税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六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北京和宁夏基层税务部门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精神。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利用中心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国税总局明察暗访通报,对照通报的6类问题,逐一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二是及时更新公开事项。要求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等窗口单位,对办税场所对外公开的内容进行回头看,检查公告内容是否存在过期现象,及时更新对外宣传、对外公开事项。
三是强化细节管理。明确规定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等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使用办公电话,尽量不使用手机;接听电话时,如有纳税人办事,必须在30秒内挂断电话。严禁上班时间接收快递,严禁快递人员到大厅送快递,快递一律由门卫代收。干部工作期间严禁带手串等装饰品。
四是增强干部业务素质。要求认真学习营改增等新的税收政策和工作流程,学习不到位的要补课。每名干部要做到工作政策掌握清楚,工作流程明晰,回答纳税人咨询问题准确无误。
五是落实首问负责制。接受纳税人办事或咨询,要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不属于分管范围工作或解答不了纳税人咨询的,要将纳税人引领到相关部门,不能随便答复,应付了事。
六是建立明察暗访长效机制。成立明察暗访检查组,制定《阎良区国税局明察暗访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将工作纪律、工作效能、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纳入明察暗访范围,使明察暗访工作深入化、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