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授予高陵县财政局“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这是该局2009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之后的又一殊荣。
县财政局历来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在省市县文明办的指导下,县财政局对照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要求,始终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抓好文明单位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五个一”建设,踊跃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建成规范性的道德讲堂,广泛开展道德礼仪宣传活动,建立“高陵县财政局机关学习激励机制”,把学习培训的绩效与录用、上岗、晋升、奖惩、评先等紧密挂钩,鼓励本局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习,“我们的节日”主题鲜明,道德文化氛围浓厚;关爱职工身心健康,文体活动丰富多彩,结对帮扶履职尽责,财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为财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智力支持和政治保障。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县财政局顺利通过县、市、省文明办检查验收,一举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高陵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