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蓝田县“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全县餐饮服务整体水平,创建健康可控的餐饮服务环境,确保公众饮食安全,依据西安市食品药监局〔2014〕58号文件精神,蓝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小餐饮”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小餐饮”改造提升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
4月28日至29日蓝田县食品药监局联合县公安局、县电视台对县城文化路、新民街、北环路等人流密集地区小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逐户突击检查。共检查餐饮经营单位109户,停业整改21户,查封无证经营4户,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10余桶、无生产厂家、日期豆制品花干10袋,暂扣无索证索票桂林干粉6袋,腐竹5袋。拉开了全县“小餐饮”改造提升工作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