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卫生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3月14日至3月23日,由区教育局牵头,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食品药监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干部组成3个检查组,抽调25名干部,对辖区内171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品药品安全、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饮用水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各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存在非法购进、储存、使用药品情况;家长委托用药时,是否有家长的用药委托书和专册登记;学校食堂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学校食堂索票索证制度是否健全,餐具消毒方式是否符合卫生规范;学校消防器材配置、隐患排查、消防演练落实等情况;传染病防控制度及措施是否健全到位;饮用水供、管人员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明”等内容。
检查中,联合检查组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部分中小学、幼儿园证件不齐、保健室设施设备不全、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不全、桶装水采购未索证、消防设施设置不合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校园在规定时间内,全面整改存在问题。联合检查组还将对各校园整改情况进行“回头望”,确保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