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办公室
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未央区
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级各人民团体、区级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推进决策科学化的精神,提高调查研究促发展、促和谐的效率效能,进一步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决定》(未发〔2003〕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2013年度优秀调研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由全区党政机关干部(不含区级领导)及部门完成的调查研究报告,已经发表,或形成文件、受到领导批示、在决策中被采纳等形式实现成果转化的,均可列入评选范围(已获市级以上奖励的调研成果除外)。
二、 推荐条件
报送的调研报告,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未央区实际,研究分析本单位、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具体的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并对推进全局性和长远性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调研报告要求理论联系实际,材料翔实,分析透彻,观点鲜明。
三、评选表彰办法
(一)成立未央区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小组,小组成员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对参评调研报告进行评选。评选活动由区委政策研究室组织实施。
(二)各部门、各单位参评成果由本部门、本单位初评后,向区委政策研究室统一推荐报送。调研报告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个人的申报每人限报1项,单位集体署名申报限报2项,区委政研室特约研究员不占用所在单位推选参评成果指标。集体形成的调研成果,参评时只署主要作者姓名(原则上不超过3人)。
(三)评选工作按照调研报告的选题、内容、创新性、文章结构、文字表达、成果转化等方面设定的评分标准进行。
(四)表彰奖项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获奖者将以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名义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给予适当奖励。
四、申报时限和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于4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向区委政研室提交下列材料:
(一)每篇参评调研成果须填写《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见附件1)一份,并附成果发表复印件或形成文件、领导批示复印件,对所报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参评的调研报告需使用A4纸打印,一式5份,并附电子版(电子版可发送至邮箱wyzcyjs@126.com),每份首页都须装订《参评成果简介》(见附件2)。为保证评选公平公正,报送的5份报告的文头、文尾和文中,均须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信息。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办理,参评调研成果应填写《未央区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附电子版,见附件3)。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活动,把评选活动作为提高调研水平,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要认真做好调研报告的初评和推荐报送工作,确保调研报告的质量。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区委政研室联系。
联系人:张 静 电 话:86240739
附件:1.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doc
2.参评成果简介.doc
3.未央区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