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品药监局加大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检查力度
针对近期媒体报道“幼儿园给学生用处方药”一事,区食品药监局结合近期开展的“2014年春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迅速行动,于3月14、15、16日安排9个街道食品药监所分别配合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对全区托幼机构进行全面检查。重点从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操作间生熟分区、剩饭剩菜处理、有无“三无”食品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大对民办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督导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供餐行为,取得许可后方能开展供餐活动;对已经取得许可的幼儿园,执法人员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确保就餐人员食品安全。
201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