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安全,防止冒领、骗领养老基金的行为发生,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管理,杜绝多领、冒领现象,规范待遇领取,临潼区人社局下发专门《通知》,从2014年3月15日至5月31日,将对全区8.2余名已经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进行年检。
《通知》要求:凡在本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养老金的人员,均应列入本次年检范围。具体工作由各街办安排,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集中对待遇享受人员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区、街经办机构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行动不便者上门年检,对异地居住者采取邮寄照片(双手持最新当地主流媒体报纸版头拍摄5寸彩照1张)证明的方式进行年检。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切实做好待遇年检,区人社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各街办年度目标考核,派出工作人员巡回督查指导,确保年检工作落到实处,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保基金安全。
(区人社局 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