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法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为了确保街办群众及时了解到新消费法中的亮点,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3月15日,新市街办开展“新消费法”七大亮点宣传活动:
将新消法中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 、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精神损害赔偿入法、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销售假冒产品进入信用档案、违法广告代言人负连带责任七大亮点通过横幅、墙体广告等常规手段方式进行宣传,确保街办群众了解到亮点。
街办共举办4次专题讲座,对新消法中的亮点以及其他法律疑问向群众进行详细解读,现场咨询过程中,开展了受理投诉活动,并现场展示了一些平常不容易被街办群众识别的假冒伪劣商品。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30余次。受到了街办群众的一致好评,促进了街办诚信体系的建设和消费市场环境的改善。
(新市街办刘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