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区县播报 > 正文阅读 >

刘维勋同志残疾等级公示公告

2014-03-17 09:49  兵马俑在线

根据民政部第34号令《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9条之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刘维勋同志要求评定伤残等级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纪律监察,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

刘维勋,男,汉族,1972年10月25日出生,1994年6月入伍,身份证号:610113197210251717。在西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工作,家住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六路景兴园。

2013年1月5日,在未央区纬二十六街与明光路十字西侧150米处抓捕犯罪嫌疑人时,被罪犯驾车撞倒,致其受伤。经西安凤城医院治疗,诊断为胸Ⅱ椎体压缩性骨折;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四五一医院诊断为胸Ⅱ椎体压缩性骨折,建议评定残疾等级十级,因公。抚恤金标准:4150元/年。

公示时间为3月11日3月 17日,共7天。在此期间,如对拟评残人员有异议,请以实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各级民政部门直接反映。

联系方式:未央区民政局 029-86285277联系人:邓浩强

QQ邮箱:823194471@qq.com

西安市民政局029-86786732 联系人:原三虎

电子邮箱:1913796687@ qq.com

陕西省民政厅029-87293636联系人:杨党红

特此公告。

全站热点
雁塔区召开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暨2014年度目标责任落实大会

2014-03-15 09:15阅读

未央区食品药监局张家堡食品药监所开展辖区“小饭桌” 摸底调查整治活动

2014-03-14 13:19阅读

等驾坡街道35学雷锋活动形式多样务求实效

2014-03-13 16:32阅读

全市各区县远教负责人到徐家湾社区观摩工作

2014-03-13 09:12阅读

姬家管委会多措并举开展2014年集中灭鼠活动

2014-03-12 11:17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