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按照县纪委、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的通知》(周群办发〔2014〕7号)文件精神要求,四屯镇召开党委专题会议,予以部署落实。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
四屯镇于2014年2月25日上午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原文传达了县纪委、县委群众路线办《关于转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与此同时,要求全镇干部职工,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扑下身子、放下架子,深入基层、访贫问苦,了解群众的所想所盼,掌握基层的真情实况,以实际行动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同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许东峰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各站所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分管党风廉政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范斌负责日常监督和管理。
二、开展自查,确保落实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进行自查,同时更加明确的提出今后工作中的具体要求。具体:教育党员干部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并作出专门安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纪问责
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把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落实八项规定监督执纪的内容,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和关键时间节点,继续通过受理信访、电话、网络举报,群众反映等发现和查处问题。对单位职工顶风违纪的,无论职务高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责任,以形成强大的警示和威慑。
四、签订承诺书
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承诺,并签订《四屯镇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党员领导干部承诺书》:不出人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贯彻,杜绝相关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