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保”保费清退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大局稳定。高陵县老农保实行“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模式,其基金主要靠群众自筹,采用的是个人储蓄式的养老模式,依靠银行利息保值增值。“老农保”的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参加“老农保”人员的就业和社保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发生重大改变,因此,开展“老农保”保费清退十分必要。
为切实做好“老农保”的转保和清退工作,我局把“老农保”保费清退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切实抓好;一是规范清退程序,严格清退手续,坚持按政策办事,重点做好“三查”即查参保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保险手册(或养老金领取证)、养老保险收款收据,查参保人员的档案,复查领保人员的凭证;二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清退工作安全稳妥、准确无误;三是分类对待。对已参保但未领取养老金的对象,要全面做好新老社会保险的衔接,进行彻底转保;对于符合条件已领取养老金的对象,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给予一定的优惠,引导自愿清退。
截止2014年1月24日全县已清退老农保79户,共清退资金3445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