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老年人维护其合法权益,元月17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全县各镇街(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在县委二楼会议室召开全县“高龄老人赡养维权专项行动”动员会。参加会议的有各镇街(管委会)及司法局、法院、民政局、老龄办、信访局、妇联等单位的领导。
高陵县在全县组织开展“夕阳关爱 老年维权”专项行动。一是成立高陵县“夕阳关爱 老年维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老龄办、县妇联、县信访局、县电视台及各镇街(管委会)等为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此项工作。二是制定活动方案,将此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法制宣传阶段、人民调解阶段、法律援助阶段,要求各镇街(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保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三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赡养老人法律意识。利用县电视台以及镇街(管委会)司法所、民政工作站广泛宣传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全社会知晓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老年人享有的合法权益、维权的程序和途径。四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县司法局抽调了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联系民政、老龄办等部门,对全县老年人赡养情况进行摸底,然后在利用人民调解组织的优势,进户进行赡养纠纷的调解。五是提供法律援助。针对调解不成,将按老年人的意愿,依靠法律手段,为老人进行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为他们争取被赡养的权利,援助律师将跟踪案件的进展,为老人申请强制执行。
此次行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镇街(管委会)专人负责,进村入户摸排时要做到“五清”:老年人基本信息清、身体状况清、居住条件清、经济生活来源清、子女赡养情况清。另外,全县计划以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依托,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畅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让老年人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其次,各镇街(管委会)综治办、民政办、司法所要相互配合,从道德和法律等方面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做到赡养法律法规宣传全覆盖,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
“夕阳关爱 老年维权”专项行动的开展,旨在努力营造敬老维权的社会环境,通过宣传教育、调解、援助、依法处理等多种形式,推动老年维权活动扎扎实实、深入持久地开展,必将取得较好的社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