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初,高陵县继续严抓治污减霾工作不放松,本着早计划、早行动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方案,做好治污减霾工作。
一、加强巡查,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高陵县治污减霾办成立现场检查组,对全县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日常巡查,严格落实提醒、督办制度,对第一次发现扬尘污染问题的责任单位,县治污减霾办发送提醒单,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发送督办单,并联合县监察局进行督办。2014年1月1日-12日,县治污减霾办同县监察局已对26家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责任单位进行督办。
二、联合执法,强力取缔扬尘污染重点企业
1月7日上午,高陵县治污减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泾渭供电分公司、环保局及相关镇街政府分管领导组成80余人的执法队伍,对高陵路业二灰石拌合厂进行了强制取缔。联合执法组共出动执法车辆20台、铲车1台、洒水车1台,采取断电、吊销证照、拆除设备等措施,强制拆除了以环境为代价攫取商业利益的非法单位。
三、积极行动,做好治污减霾落实工作
对扬尘污染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监管。要求辖区内5家煤场和10家混凝土搅拌站实现厂区内道路全硬化、煤场物料全覆盖、搅拌站物料全入库、出入口设施自动冲洗台等。同时,为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县财政投入了292万元配备了洒水车,要求各镇街、管委会做好乡道、村道道路保洁工作,并拨专款330万元用于禁烧补贴,点面结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四、明确责任,细化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明确各单位治污减霾工作职责,高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细化治污减霾责任分工的通知》(高政办发〔2014〕1号),细化了各治污减霾成员单位分工,明确了责任,为打好2014年治污减霾攻坚战拉开了序幕。
签发人:李 博 信息员:徐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