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1月3日,莲湖区食品药监局在辖区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本次检查以汉城路周边药品企业库房和位于地下室的药品零售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企业的防火、防盗、用电安全等情况。
在企业自查基础上,执法人员对重点企业进行了抽查。经检查,大部分企业均能按照要求进行安全生产,个别企业存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未经年检、消防通道堆有杂物、生活区、办公区与库房未分开等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企业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
通过检查,强化了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辖区无药械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