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好新市街办基层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强群众监督力度,街办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做好机构设立工作。根据西安市临潼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通知》,跟进人员安排、职能分工。认真落实,保证有其能,就有其人。
二、做好宣传工作。权为民所立,将管理所的具体职能通过广播、贴横幅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让群众切实了解到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保障群众切实利益。
三、做好完善总结工作。在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不断的进行总结自查,及时了解群众意见,展开交流活动,做好完善总结工作。
(新市街办刘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