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市工商局、县委办公室相继转发《中共西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会关于重申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及转发省工商局关于认真落实《中省纪委有关“双节”要求的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立即召开班子成员及全体科所长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要求各科所队领导要负责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同志。二是成立督导检查组,结合深入开展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检查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元旦、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上下级之间、单位和个人之间均不得进行非公务性拜访,不得以任何名义公款购买、发放有价证券、凭证,要继续巩固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清退的成果,防止反弹。四是严禁借年检之际搭车收费,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杜绝年底突击花钱、罚款、收费等。五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同时督导检查组将明查暗访,一经发现问题,县局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