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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电影放映员的卅年坚守

2013-12-09 09:07  兵马俑在线

初冬时分,刚刚过了下午5点半,暮色就越来越浓,华灯初上,城市的喧嚣还停留在茶余饭后的百无聊赖中。突然,一道白光划破了夜幕的黑,哗闹归于平静,人们逐渐被带入到感人或者令人唏嘘的故事里,一位头戴小白帽的老人站在光束的源头,一丝笑意浮上苍老的脸颊……这平凡的一幕,重复上演在西安的部队驻地、城市广场、居民小区和校园操场,无论酷暑严冬,三十年的披星戴月,老人从未缺席。

老人名叫石志光,是莲湖区北院门街道洒金桥社区的回坊居民,一位义务电影放映员。他的放映器材已经购置了36年了,如今,他仍旧经常骑着老迈的三轮车驮着古董级别的放映机,咯吱咯吱地响着到处放映电影。他的电影跟他一样普通,没有炫目的特技和宏大的场景,但他和他的电影却传递着一股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在充斥着浮躁和戾气的当下,让观众享受精神的洗礼,如沐春风。记者了解到,36年来,石志光义务放映电影3500余场,制作法制教育、青少年教育、民族团结进步等幻灯宣传片和投影13000余幅。

他是军民团结的见证者,从1989年至今,在春节给子弟兵放电影成为了一种习惯,寒冷挡不住他拥军的热情,除夕夜里为战士们亲手做的油糕和黄桂柿饼,让军营里有了家的温暖。天热了,石志光的电影、醪糟和酸梅汤,让官兵们享受夏日里别样的清凉。2009年,石志光的足迹踏遍全省107个市区县,119场消防题材电影为群众和官兵送去了实实在在的安全教育。

他还是法制进步的参与者,普法宣传总少不了他的身影。今年莲湖区开展的法制电影快车进社区活动,石志光先后为群众免费放映了40余场次优秀法制题材电影和26份自己制作的普法宣传幻灯片,因为电影,石志光与法律结缘,并获得今年全省普法模范荣誉称号。

他更是道德光芒的传递者,帮助病危的青年和流浪的孤儿,资助面临失学的贫困大学生,为山区和灾区群众捐款,替无钱返乡的路人买车票……在今年莲湖区的道德讲堂上,石志光的故事感动了很多人,但他总是淡然一笑,因为在他心里,助人为乐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像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面对荣誉,他更看重点滴,面对艰辛,他更注重快乐。今年,石志光已经65岁了,他还没有停下来的打算。“只要我还走得动,我就要继续给大家放电影,为社会作点贡献,也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有意义。” 石志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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