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司法厅共同主办的“共筑法制梦”——陕西普法模范命名颁奖礼顺利举行,我市普法先进个人石志光、陈静两人荣获“全省普法模范”称号。
“坊上普法标兵”——石志光
此次选出的普法模范,不管是在城镇或在乡间,他们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令人感奋、与众不同的闪光点。
今年65岁的石志光,是我市莲湖区北院门街道洒金桥社区的回坊居民,法制电影义务放映员。36年来,石志光自购电影放映机,义务放映电影3500余场,制作法制教育、青少年教育、民族团结进步等幻灯宣传片和投影13000余幅。2013年6月至10月莲湖区司法局在全区九个街道巡回举办“六五普法宣传暨法律知识问答电影巡演”活动,他先后为各社区免费放映《热风送法润莲湖》《守望平安》等18部法制电影,制作普法宣传和法律知识竞答幻灯片26幅,受益群众近万人。这位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只是将普法宣传视为自己的己任的“普通回访居民”在活动中被中共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普法模范”,获得“坊上普法标兵”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