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田街办司法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加强司法所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街办实际,完成了以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省级示范所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提高队伍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是做好队伍本职工作的基础,是确保队伍精神状态、强化队伍建设的前提,是提升队伍工作效率的保证,提高队伍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有利于队伍创新工作思路,有利于拓展工作渠道,有利于增强队伍人员团队精神,有利于队伍依法行政,有利于对外展示队伍形象,更有利于队伍步调一致、协同作战、团结奋斗、努力进取。扩充了司法队伍,注重干警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坚持每周二所内业务和政治学习制度;定期对调解员进行一次培训。
二是强化所务管理,注重用制度规范工作。司法所建立健全的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调解制度、法制宣传制度、业务登记制度和档案管理等十余项制度,并将司法所的九项职能及各项制度、岗位职责等上墙明示,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以便于加强对司法行政人员的监督和约束。在日常工作中,办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按章办事,对基层群众的每一次咨询、来访都进行认真的登记,对每一件矛盾纠纷都能进行耐心调解、认真排查和逐一回访,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均能按计划、规范进行。
三是强化职能发挥,为地方稳定和发展提供保障。一是在纠纷调解上发挥主防线作用。二是在普法教育上发挥主阵地作用。三是在安置帮教上发挥主渠道作用。四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发挥主力军作用。
四是紧抓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一是在区司法局目标考核指标分解的基础上,所内进行了第二次分工,明确个人岗位职责、主要职责,实行逆向追究制度。二是建立限时办结制度。对办理的每件案件确定合理的办结时限,并予公开告知,严格执行,切实为群众提供周到、便捷、高效、透明的服务;三是公开服务承诺制度,实行“四个一”服务,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六不准”,切实做到立警为公、执政为民;与此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同岗替代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集体研究制度、例会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北田街办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