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4次暗访,不打招呼,不通知任何单位和部门,确保看到真实的情况。”莲湖区日前制定治污减霾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促进治污减霾工作长效管理。
为了保证各项治污减霾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莲湖区制定了治污减霾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明查中,明确告知各治污减霾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的时间,即每周二下午进行联合检查。同时,区监察局与区治污减霾办公室牵头每月开展4次暗访检查活动。在暗访前不通知任何单位和部门,确保暗访达到实效,对暗访现场发现的问题,要求各职能部门立即进行督办,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治污减霾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对明查暗访出现的问题及时给各街办下发提醒单和督办单。对提醒单及时处理和回复的,在月底考核时不进行扣分;对督办单根据处理的效果和时限,按照《莲湖区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月度考核暂行办法》,在月度考核中予以相应的扣分。通过月底的考核和打分,促进治污减霾工作督办事项的落实,实现科学化的管理模式。
同时,为了把各种问题和困难解决在基层,莲湖区对治污减霾工作实施属地化原则,通过条块结合、辖权与事权的结合,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17:00时前将本单位检查情况上报各职能部门和区治污减霾办。各职能部门及时配合各街道办事处解决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各街办将配合情况及时反馈区治污减霾办。
各职能部门每周五下午15:00时将本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报区治污减霾办,同时报送本周每个工作日的《莲湖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登记表》,区治污减霾办汇总后报区监察局,以便区监察局掌握全区治污减霾工作重点,确定效能督查对象和暗访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