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峰镇召开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会。
2013年11月15日下午,翠峰镇召集全体镇村干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镇领导在会上学习了镇党委政府《关于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对筹资形式、时限、标准和结算办法进行了说明。
一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2014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充分认识今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艰巨性,坚定筹资信心,认真总结前几年筹资工作经验,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严明工作纪律,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2014年新农合筹资任务。
二是大力宣传,提高参合率。农民的支持、拥护和参与是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的关键,各村要结合新农合筹资,大力宣传新农合补偿制度,使新农合保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参合的好处,牢固树立互助共济和健康保障意识,自觉自愿参加合作医疗。
三是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在基金收缴过程中,工作人员要认真查看户口簿,依据户口簿登记的信息认真准确地填写参合登记册和合疗证,务必做到户口簿、收款票据、合疗证和登记册内容的四统一,坚决杜绝“冒名空挂”、“人钱不符”等违规行为。农民参合发生间断的,要求再次筹资参合的,应按新的筹资标准,补缴间断期间的个人参合资金。
四是奖惩措施。对11月20日之前完成任务的村,按参保交费人数每人补助征收经费1元。11月25日之前完成任务的村,按参保交费人数每人补助征收经费0.8元。对于12月5日以前完成任务的村,按参保交费人数每人补助征收经费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