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陵检察院以95个“检察官工作室”为平台,三措并举,扎实开展“一社区(村)一检察官”工作,积极宣传了检察职能,切实维护了群众权益,有效促进了基层和谐稳定。
一是高点定位,明确工作标准。该院以“1114”的标准开展“一社区(村)一检察官”工作:干警利用节假日等业余时间每周驻室工作至少一次,时间不少于四小时;每周至少完成一篇驻村工作日志;每周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研究“一社区(村)一检察官”活动开展情况。对于工作特别繁忙、工作日确实没有时间驻社区(村)的检察官,要求其利用周末休息时间驻村工作。
二是适时“回头看”,开展不定期检查。由主抓“一社区(村)一检察官”工作的副检察长带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纪检监察科科长参与,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着重检查干警是否每周按时到岗,工作日志、签到薄是否完善,宣传资料是否齐全。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三是加强评价,纳入考核机制。该院将“一社区(村)一检察官”工作作为年终对各科室进行目标责任考评和干警日常管理考核的依据,对工作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今年以来,该院干警驻社区(村)工作共计1510余次,走访群众240余次730余人,进行法律宣传39次990人,发放宣传资料1320余份,收到群众举报线索5件,均及时处理。今年省委政法委“三官一律”工作检查组对全省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时,对该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