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中旬,作为全市第一批开展“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工作”的试点单位之一,按照市检察院的安排,高陵检察院在崇皇派出所正式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派驻检察官定期驻所开展工作。检察官办公室挂牌成立以来,秉着“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言论不结论”的工作原则,探索制定出开展试点工作的“四字方针”:
一是主动介入,从执法源头上“防”。对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等案件,提前介入,引导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完善,促进侦查活动规范化。
二是共享信息,从办案数据中“查”。要求派出所每月定期将辖区内刑事案件接警记录、发案、立案、结案等情况,向驻所检察官办公室报备审查。
三是定期巡查,从办案过程中“纠”。通过每月定期调阅发案登记本和有关案件书面卷宗,及时掌握派出所案件办理情况,对于办案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等形式进行监督。
四是规范机制,从完善制度上“堵”。在对驻所检察官办公室职能定位、工作理念、运作模式、机制制度等方面作深入思考和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使试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共提前介入16次,引导公安机关侦破案件3起,开展定期巡查9次,监督立案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