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共监测28天,阎良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良好的天数为1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3.6%,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0.06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0.043毫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0.279毫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0.203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3.939毫克/立方米,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0.071毫克/立方米。全市平均达到良好以上天数为1天。
1-2月份阎良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良好的天数为5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5%,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0.09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0.040毫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0.269毫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0.194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3.733毫克/立方米,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0.065毫克/立方米。全市平均达到良好以上天数为5天。
从监测数据来看,2月份主要污染因子仍然是PM2.5,造成阎良区空气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阎良区持续出现的雾霾、静风天气,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流通不畅,污染物在环境空气中持续累积,造成空气污染加重;二是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空气造成极大污染;三是机动车辆的不断增多,机动车尾气污染越来越严重;四是部分燃煤锅炉超标排放,造成空气污染加重。
为有效应对出现的持续污染天气,按照董军市长调研我市治污减霾工作时提出把治污减霾作为环境治理的一号工程来抓的要求,积极响应,立即着手,主要采取四项措施,减少人为空气污染。
一是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阎良区全面提升空气质量领导小组,制定《阎良区全面提升空气质量工作实施方案》和《阎良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夯实任务,明确职责,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责任追究,确保各类大气污染行为得到遏制,将治污减霾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
二是增加联合检查频次。区大气办联合区空气质量考核办(阎良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加大联合检查频次。检查辖区各类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辖区道路扬尘情况、热力公司煤炭堆放场所的管理情况以及固硫降尘助燃剂使用情况和焚烧垃圾、树叶、杂草等情况。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切实按照职责分工,将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要求各责任单位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严肃查处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区大气办及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日常检查和联合大检查行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大气污染行为。对一些长期以来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和屡次违反规定造成大气污染的单位,严肃查处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公众环保意识。通过区内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对典型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努力构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形成人人了解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为阎良区治污减霾工作献计献策,努力开创阎良区治污减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