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节即将来临,各大酒店、饭店年夜饭预订已陆续开始。为使广大群众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区食品药监局通过五项措施,严把年夜饭保障关。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区食品药监局节前连续开展了2013年春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整顿和节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年夜饭的餐饮经营单位,按照《2013年莲湖区餐饮服务单位承办年夜饭登记备案表》进行申报备案。
二是强化监管,明确责任。局食品稽查队负责年夜饭承办单位资格审查、登记备案工作,对所有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排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承办年夜饭条件的,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改正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禁止其承办。实行年夜饭承办报备制,凡接受年夜饭预定的餐饮经营单位,在接受订餐后,应及时向区食品药监局进行书面报告和登记备案,同时签订《餐饮服务单位年夜饭食品安全保障承诺书》。
三是规范操作,确保安全。要求承接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应与接待消费者的数量、加工食品的品种,数量和自身实际接待能力相适应,不得超负荷运转。严禁外购散装熟食直接加工凉菜,凡隔餐或隔夜的熟食必须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不具备凉菜加工条件的不许供应凉菜。做好年夜饭的食品留样工作,留样食品在留样冰箱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份样品不少于100克,同时做好留样记录。餐具的消毒时间、温度,清洗程序、保洁设施等必须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制作岗位。
四是做好宣传,严格落实。通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夯实餐饮服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使其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便年夜饭报备工作顺利进行,全面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2013年春节期间广大在外就餐人员食品安全。
五是加强应急,及时处置。落实投诉举报首问负责制,在接到群众咨询和投诉举报时,应反应迅速、态度积极、严禁推诿扯皮。将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要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按照省、市、区有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规定报告,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