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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项措施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2012-10-08 11:33  兵马俑在线

为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区食品药监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提早动手,周密部署。9月中旬,我局制定了《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案》,召开工作安排会议,对双节期间食品药监工作进行扎实细致的部署。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堂、幼托机构、校外托管班、大中型餐饮、旅游景点周边以及药械、保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活动,确保全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

二、突出重点,加强巡查。中秋国庆期间,我局根据食品药品节日消费特点,局领导亲自带队,每天安排三个执法巡查组在大型餐饮店、汽车站、旅游景点、环山路农家乐等餐饮消费密集区域进行执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国庆期间,我局承担了长安一中70年校庆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10月2日至6日对长安一中的学生教工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店以及西北饭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动态监控,确保参会人员的饮食安全,圆满完成保障任务。

三、落实责任,做好值守。为确保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局领导亲自带班上岗,机关24小时值班,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首报负责制等各项制度。值班人员能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并于每天下午4点前按规定及时、准确、如实向区委、区政府、假日办、市食品药监局汇报当日食品药品安全情况。

四、注重引导,强化宣传。中秋国庆节前及期间,我局利用信息平台向各监管部门和街办主管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以及食品药品各企业负责人发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2500条;向各餐饮企业发放张贴食品安全温馨提示2600余份。在长安电视台发布食品安全温馨提示信息、制作滚动字幕播放食品安全知识,切实加大宣传频次和范围,确保起到警示作用。

中秋国庆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4人次,车辆21台次,检查农家乐及垂钓园301户,学校周边餐饮经营户34户,旅游景点周边餐饮经营户54户,下达执法文书95份,发放食品安全温馨提示宣传单758份。节日期间长安区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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