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省国卫复审结束后,我局立即调整工作重心,继续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整治工作力度,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治,主要做法如下:
(一)对全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职工灶进行拉网式排查,由于职工灶的开办者的特殊性,之前只有规模较大的职工灶申请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其它职工灶未涉及监管。我局积极深入各个机关单位及企事业单位进行摸底,督促其尽快申请办理证照。同时,对现场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意见,要求其严格按照规范操作。
(二)对全区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整治,我局抽调执法力量,利用一周时间对现有建筑工地食堂进行排查,对夏季食品安全进行宣传,要求其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对现场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意见。
(三)对农家乐以及垂钓园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整治,夏季是农家乐及垂钓园的经营旺季,我局利用两周时间对此环节开展排查,发放农家乐食品安全温馨提示600余份,对现场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意见,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对未办理相关证照的,督促其尽快完善。
(四)对学生校外托管班进行专项检查,由区食药安委办组织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食品药监局、韦曲街办以及郭杜街办开展校外托管班联合执法检查,摸清底数,逐户进行宣传,要求其尽快到所在地街办进行备案登记,经教育局审核后到食品药监局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同时,对操作间设置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在暑假期间尽快规范。
(五)加强高风险食物的安全防范。2012年7月30日,长安区食药安委办得知汉中市宁强县部分群众误食野生蘑菇陆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引起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务会对此事件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长安区防止群众误食野蘑菇工作,主要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印发3000余份夏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下发到各街办,要求其在辖区所有行政村张贴,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由区食药安委办向各街办及各监管部门下发《关于防止群众误食野生蘑菇发生食物中毒的通知》(长安食药安委办发〔2012〕23号)文件,要求街办及监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在辖区沿山所有峪口悬挂宣传横幅。
三是将编写禁采禁食野生蘑菇宣传信息在长安电视台及长安开发等新闻媒体播放刊登,并以滚动字幕在长安电视台连续播放。
四是在我局建立的信息平台上,向全区所有街办协管员、村级信息员及村支书、主任发禁采禁食野生蘑菇宣传信息,提醒其要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
五是8月1日以食安委办名义组织召开街办及监管部门分管领导会议,区食安委办主任、区政府办副主任张涛到会,并做重要讲话,要求各街办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食品安全。会上区食药安委办常务副主任强调各街办、各监管部门要迅速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并向村组信息员进行传达,对近日汉中市发生的野蘑菇事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大宣传力度,在沿山各峪口悬挂醒目宣传横幅,警示村民及游客禁采、禁食野生蘑菇,确保夏季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