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要求,增强群众爱护电力设施意识,减少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发生。3月28日上午,临潼供电公司开展春季“保护电力设施 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
活动中,公司联合临潼公安分局经保、运维检修部、城区供电所、营业班人员在临潼区姜寨路营业厅门前设点宣传。此次宣传内容为《电力法》、《陕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法》和《陕西省公安厅关于严厉打击危害国家电网工程建设及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的通告》、《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安全用电常识》、《智能电能表使用指南》、《节约用电常识》、《用电业务办理须知》、《法律禁止的破坏电力设施行为》、《触电急救》、《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等。并耐心、细致解答了用户提出的问题。
同时,公司21个供电所也设立了宣传点,并在城乡主干路段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在乡村偏僻路段醒目处涂刷了永久性墙体宣传标语60余处,利用乡镇集会进行宣传。
本次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6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这次宣传活动,提高了防范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犯罪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宣传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了全民的“电是商品”、“ 窃电就是犯罪”、“ 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则”等法律观念和意识。对做好防范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犯罪工作,进一步促成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宣传体系和强大的社会舆论导向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