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7〕37号),区政府办《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9号)要求,区物价局对辖区的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一、2017年4月1日起,对四一七医院、西铁工程医院这两家城市二级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取消药品加成,执行《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和《关于公立医院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价格政策规定。
二、医疗价格改革,敏感度高,关注度高,让老百姓理解调价,认识调价的同时,加大了宣传力度及收费公示制度的管理,强化医疗成本测算,对部分城市公立一级医院,进行价格改革数据填报及汇总,要求数据准确、及时、真实。为省、市价格部门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医保等政策的出台,提供有力的依据和数据。
三、根据市物发〔2017〕149号文件,联合区卫计局对临潼区一级城市公立医院,召开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的相关政策会议。会议要求涉及的五家一级城市公立医院,从2017年9月1月起全面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按照《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执行。
通过去年这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志着临潼区所有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现了全覆盖,并全部落在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