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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在莲湖区试点家庭病床医保支付政策

2021-03-12 07:30  来源:莲湖区190  兵马俑在线

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加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供给,精准对接老年人群多样化、差异化的医疗服务需求,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3月9日,记者从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结合家庭病床收治患者特点,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医保待遇和支付政策,将切实减轻老年人享受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费用负担。西安市医疗保障局明确,在待遇保障政策方面,该局规定了家庭病床医保患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以及最高支付限额控制的办法。城镇职工按95%报销,年封顶线为1.5万元;城乡居民按80%报销,年封顶线为1.2万元。

在医保支付政策方面,规定了家庭病床实行按床日付费的办法,付费标准为80元/日。按照“总额控制、结余奖励、超支不补”的原则,对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家庭病床定点机构的家庭病床总费用进行决算。每年度实际值低于协议指标总额的,按实际值结算;实际值在协议指标总额90%—100%之间的,奖励给定点机构;实际值高于当年度协议指标总额的由定点机构自行负担。

据了解,目前,该政策已纳入《西安市家庭病床服务管理试点指导办法》,由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和医保局联合印发,该办法在莲湖区先行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将逐步在其他区县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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