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推进,5月23日下午,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再安排、再部署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局机关各科室的副科以上干部,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局党委副书记王旭传达了全市扫黑除恶工作专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照上级要求就整改方案、完善信息资料台账以及加强氛围营造等方面进行具体安排。党委书记刘永峰传达了莲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二次(扩大)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线索摸排、开展乱象整治、做好迎检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
会议要求:一是对照问题,强化整改。对照上级通报问题,举一反三,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制度、工作资料,健全走访、摸排、线索台账。二是营造宣传氛围,归集各项资料。各科室、各单位要强化单位驻地宣传氛围营造,提高人员对扫黑除恶基础内容的知晓率,大力提高沿街门店条形LED显示屏的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双微”平台、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全局各类扫黑除恶工作进展。三是强化线索摸排,快速核查处置。继续开展“大排查、大走访”活动,不断深入沿街商户、出土工地、运输车队、便民市场、违法建筑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地方,滚动摸排,全面掌握行业黑恶行为和各类乱像。对摸排的线索,要进行专项调查核实,对发现的各类行业乱像,要立即组织整改,对发现的涉黑线索,迅速移交公安部门。四是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一项工作内容开展,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因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或虚报瞒报,导致行业内有黑恶势力未排查、未上报,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处理。